2008/06/18

近幾年看了幾場藝術性展覽,不分國內國外,逐漸能夠體會,一股強大的影像魅力席捲而來。以台新藝術獎為例,純藝術類別全是多媒體影像(影像內容包含行動,錄像等範圍廣闊),雖然其中有些藝術家將影像 " 平面化輸出 " (目的不明,但似乎和商業撇不開關係),但大體上作品皆不出以影像作為創作主體。
這些由光點構成的影像作品力道都十分強勁,似乎天生就具備吸引觀眾目光的魅力。力道強勁當然和作品精準與否有關,但這些具備聲光,影音等優勢的作品總是能夠令人驚嘆其口味之重,嚐久了真的會對傳統布上繪畫食之無味(去之可惜?)。
雖然的的確確,錄像藝術絕不能成為一種以自身作為藝術主體的存在,紀錄並展示時間的片段軌跡似乎才是HDV的存在目的,乍聽之下好似給予繪畫一條又細又窄的生存夾縫,但不可否認,影像所能引發的想像空間,以及帶來的感官刺激,是很難有單純繪畫能夠與之匹敵的。
這是瓶頸,油料以及畫布必須手牽手面對的瓶頸。
如果說北藝大代表了台灣的藝術生態圈,可以說,從我大一進來到現在畢業,四年內,以我的觀點,平面繪畫的創作是沒有任何進展的,這樣說是有點不太公平,進展當然是有的,風格的轉變,關注的問題(畢竟政治在變嘛),但總體而言繪畫在解決的,依然只停留在油料控制和色彩配置等諸如此類繁瑣的小問題,而這又和當代藝術的關注焦點漸行漸遠(卻從未和當代藝術收藏家分離過)。當然,畫圖是最最快樂的一件事情,看著油料在畫布上滴流著總是能夠帶來莫名的快感,但往後,對於這每一筆每一畫,都應該好好想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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